这也确实是个问题,行业以前双方都是一个孩子,行业发红包就属于“一对一”的关系,你来我往中,各给一样金额的红包,也就相互扯平了,彼此都不失体面。
如果这次给对方孩子发三千元的红包,大面对方回一千元,自己就吃亏了。
如果按一千元分成三份,积亏机构集调给出去的每个红包就只有三百元了,会显得面子上不好看。
这其实是个假设性的问题,损上行因为理论上还有另一种情形,损上行自己给对方三个孩子每人发一千元的红包,对方可能会“礼尚往来”,给自己孩子发来三千元的红包,也会扯平。
所以,却密要发红包时,也别想太多,按自己的经济条件与心意行事就可以了。
人情世故让人烦恼,研新轮要就是在于不能失掉体面。